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7号通告:6月1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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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刘畅 编辑:李松达 2022-06-09 20:25:00

内容提要:6月9日,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7号通告。

6月9日,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7号通告。通告全文如下:为加强对新冠肺炎病毒隐匿性感染和风险传播的隐患排查,强化疫情监测预警,进一步巩固我市本土疫情防控成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6月11日(星期六)在全市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6月11日(星期六)17时起,凡是居住在我市的群众,在当时居住地保持原地相对静止,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的统筹部署和街道(镇)、社区(村)的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核酸结果出来前要继续保持相对静止。

二、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均安排了一定数量的补漏采样点位,请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参加核酸检测的群众,关注各区公告,及时到补漏采样点采样。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核酸检测的群众,“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完成核酸检测且结果呈阴性后转为“绿码”。

三、全市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保证群众及时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用人单位要落实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制度,确保职工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岗工作。各区防控指挥部负责制定本区核酸检测筛查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应检尽检”。

四、对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人员,暂不安排参加此次核酸检测,各区提前做好备案统计,妥善安排后续检测。对于疫情防控、核酸采样检测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各区做好安排,保障工作出行。

五、特别告知

(一)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广大群众根据社区(村)、网格员、网格小组长的组织安排,携带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三)参加采样期间,请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夜晚筛查,注意照顾好老人、孩子。

感谢全市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津云新闻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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