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印发《关于完善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若干措施》加大助餐补贴力度 吃出“幸福味道” 老人不再“饭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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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作者:史莺 马明编辑:孙畅2022-07-09 09:57:58

内容提要:办好全市老年人“食”事,天津不遗余力推进本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

天津北方网讯:办好全市老年人“食”事,天津不遗余力推进本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为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完善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将继续加大助餐补贴力度、完善监督管理工作等。据了解,《措施》调整助餐享受补贴时间,对给予每餐3元的助餐补贴,由原来每天1次,每周5次,限午餐,限工作日,调整为“每天享受1次,每周5次,限午餐或晚餐,不限工作日”。同时老人家食堂标准套餐指导价格调整为13元,并由原来的上下浮动不应超过30%,调整为“上下浮动不应超过50%”。

  让老人不再“饭难”,天津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点两年多来,通过规范老人家食堂的运营管理,使老年人用餐更加安全、放心;通过科学合理地优化布局,调整配餐规模和服务网点,城区达到全覆盖,逐步向农村地区扩展;通过补贴政策,吸引一批优质助餐服务主体加入养老服务队伍中,让天津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两年来,共发生老年人助餐补贴120万余人次,据2021年10月统计数据,本市目前共有老人家食堂1701个,其中一级老人家食堂204个,二级老人家食堂1497个。

  《措施》如何在现有基础上,让老人们更能吃出“舌尖上的幸福晚年”?在加大助餐补贴力度上,《措施》调整享受补贴时间和套餐标准。即给予每餐3元的助餐补贴,每天享受1次,限午餐或晚餐;按自然周(周一开始到周日结束)计算,每周不超过5次,享受补贴时间为周一至周日;自然周内发生补贴少于5次的,不累计入下一自然周。各区可视情况调整老人家食堂餐标,并将餐标制定相关情况报市民政局备案。

  怎样逐步推进农村地区老年人助餐?《措施》指出,农村地区应根据老年人分布和需求,设立老人家食堂,满足农村老年人助餐需求。到2025年年底,原则上每个涉农乡镇至少建有1家一级老人家食堂。涉农区可利用日间照料中心提供助餐服务,也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社会化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应为所在地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老人家食堂服务好不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管。《措施》也对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规定。区民政局要指导街道(乡镇)与一级老人家食堂签订服务协议,开办一级老人家食堂的助餐服务主体应当对近三年内没有食品安全重大违规情况作出承诺;街道(乡镇)要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加强二级老人家食堂管理,做好老年人助餐服务。区民政局要健全老人家食堂管理制度,建立退出机制和奖惩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渠道,定期检查老人家食堂相关服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老人家食堂服务质量和安全。此外,老人家食堂应悬挂统一标识,并将依托天津民政微信公众号,定期更新全市老人家食堂地图。(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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