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肌肤娇嫩防晒产品慎选 专业人士支招如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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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作者:晚报王绍芳编辑:靳永锋2022-07-11 09:48:43

内容提要:“市场上的宝宝防晒霜种类很多,但是究竟怎么选,我们心里也没底,孩子皮肤这么嫩,就怕伤了。”日前,市民张女士焦虑地对记者说。盛夏,宝宝防晒、爽身类化妆品热销,市消协人士表示,为孩子选购这类产品不能大意。

天津北方网讯:“市场上的宝宝防晒霜种类很多,但是究竟怎么选,我们心里也没底,孩子皮肤这么嫩,就怕伤了。”日前,市民张女士焦虑地对记者说。盛夏,宝宝防晒、爽身类化妆品热销,市消协人士表示,为孩子选购这类产品不能大意。

“儿童化妆品市场近年来成为商家瓜分的‘蛋糕’,其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比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非法添加激素和抗感染类药物的等,而广大家长在选购时也容易存在盲区。”消协人士告诉记者,“为此,中消协日前联合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对广大消费者进行了儿童化妆品消费提示。”专家表示,儿童化妆品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对于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也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规定:3至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有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0至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则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不要为3岁以下婴幼儿购买“彩妆”,如果有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购买儿童化妆品时认准“小金盾”标志,为区别于其他产品,应注意中文名称或包装可视面上是否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用语,产品标签中是否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当孩子初次使用某款儿童化妆品时,建议先做“皮试”,选择少量、稀释或者局部试用等方式查看是否会产生不良反应,如无异常,再正常使用。若使用儿童化妆品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者不适症状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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