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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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作者:曲晴编辑:李松达2022-07-15 10:56:00

内容提要:2021年2月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天津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天津北方网讯:2021年2月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天津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目前,1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其他任务按时有序推进。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胸怀“国之大者”,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着力从净化政治生态入手解决自然生态问题,从发展理念和政绩观上解决问题,全力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勇担政治责任。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力推动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标尺,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见底到位。全市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政治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折不扣、效果见底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现场办公,协调推动重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市领导同志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联系点制度,分兵把守,压实责任,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各区党委和政府、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系统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中央督察反馈意见,对号入座,认账领账,马上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制定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6个专项整治方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牵头单位、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发扬“钉钉子”精神,建立拉条挂账、全程监管、跟进推动、办结销号的整改机制。把整改成效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倒逼真重视、真整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督察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问责等手段,压紧压实各区主体责任和市级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近年来,天津坚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一是全面实施“双碳”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思维、变革思维、战略思维、创新思维,统筹平衡降碳与发展,通盘考量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降碳与群众生活、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双碳”并行,一体推进。二是持续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坚持制造业立市,严控“两高”项目上马,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坚持节约优先,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调整能源结构,不搞“碳冲锋”或“急刹车”,优先保障群众生活、取暖需求,从实际出发,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率先完成煤电机组100%“清洁化”改造。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推进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建成全球首个“智慧零碳”码头,天津港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同比增长24.3%。三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坚持投入未来、投入长远,留白留绿留璞,持续加大875平方公里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加快实施七里海、大黄堡、北大港、团泊四个湿地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生态补水工程,七里海湿地恢复浅滩1.5万亩、修复湿地植被1.6万亩,北大港湿地南部水循环区域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四是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坚持组团式、多中心、多节点城市群发展战略,从长远出发果断调整城市规划,坚决防止城市“摊大饼”式发展,“津城”“滨城”双城间736平方公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基本成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明显提升,一级管控区内林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5%,蓝绿空间占比超过65%,初步呈现水丰、绿茂、成林、成片的生态景观。推进153公里海岸线“蓝色海湾”整治修复,整治岸线4.78公里、修复滨海湿地531.87公顷。渤海水质优良率提高到70.4%,渤海湾天津段蓝色碳汇总量增长9%。五是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天津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9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增加到264天,重污染天数减少到7天,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从11个增加到15个,12条入海河流水质在全面消除劣Ⅴ类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升,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农耕地、建设用地继续保持安全利用。

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天津。一是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深入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推动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三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防污治污、节能降耗等各项工作,加快推动我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美丽天津建设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附件:《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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