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河西区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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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河西作者:编辑:付勇钧2022-09-30 23:23:04

内容提要:9月30日,河西区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

广大居民朋友: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解除河西区的现有静态管理区【除越秀路街道“津河-越秀路-利民道-惠禧公寓东侧围墙”和“增进道-黄埔路-前进道-友谊路”的两个合围区域,陈塘庄街道“大沽南路-沐江道-嘉江道-复兴河”和曲江路沿线(新会道至珠江道)的两个合围区域】的管控措施。上述区域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一并解除。

解除静态管理后,除与民计民生相关的菜市场、商超、药店等经营场所外,原区域内的其他经营场所继续暂停运营,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告。

现有中高风险区的管控措施按原有政策执行。

二、上述解除静态管理区域内的小区,仍然要按照属地街道、社区的防疫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进出小区查验登记制度,落实好来访人员的健康码扫码、健康监测、查验核酸检测结果等要求。

三、请广大居民继续绷紧疫情防控之弦,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强化个人防护措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

四、广大居民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感谢您对河西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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