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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非机动车管理网” (网址为:)开通,各区县“非机动车交易市场”将陆续挂牌运行,这是本市公安机关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又一新举措。
近年来,本市自行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数量增长较快,社会保有量迅速扩大,给公安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自行车被盗案件多发,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群众对此反响强烈。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关系千家万户,涉及民计民生。为有效解决自行车被盗问题,市委、市政府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纳入2010年全市20项民心工程之一。市公安局“抓大不放小”,认真履责,主动出击,不间断地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不仅治标,重在治本。按照公安部要求,公安机关要主动适应网络时代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坚持把“面对面”与“键对键”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积极铺设网上服务高速路。市公安局非机动车管理处与市质检院共同研究建立了涵盖非机动车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天津市非机动车管理网”(网址)信息系统,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效率,为管理部门与企业和群众搭建起一个融服务与管理于一体的网络化管理新平台。
该信息系统具备三大功能:一是信息上传功能。企业和经销网点能通过网络及时上传自行车15位编码及购车人的基本信息,确保全市非机动车基础数据的真实、鲜活、有效,服务于公安管理和实战。二是网上办公功能。可为企业网上办理电动自行车审批手续,为“一站式”销售网点网上办理资质审批手续,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审批。三是宣传和展示功能。通过该网站广泛宣传非机动车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安全防范常识,增强群众法律和防范意识,并通过设立处长信箱、警情通报、举报平台等栏目,拓展与群众间的沟通渠道。同时,群众关心的各区县非机动车交易市场也准备就绪,近日将陆续挂牌运行。
群众交易非机动车应注意:交易双方应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售车人还需出示购车发票(收据)、行驶证,或者工作单位、属地街道、派出所、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开据的能够证实车辆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查询审核,确定车辆来源的合法性。(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陈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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