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一男子入室行窃时,发现餐桌上放着话梅糖,于是取出一枚食用,并将包装袋丢弃在失主家中。哪知,这个包装袋上检出的DNA成为日后确认其犯罪的重要证据。日前,该男子被南开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1年9月5日凌晨,贵州省无业男青年杨某窜至天津南开区某住宅小区,以爬阳台入室的手段进入该小区居民张某家中。趁张某及其家人熟睡之机,杨某将放在卧室内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一条黄金项链及现金1500元窃取。正欲离开之时,杨某见餐桌上放着一袋话梅糖,遂上前拿出一枚食用,并将小包装袋丢弃在失主家中,随后逃逸。经失主报案,民警前往现场取证,并将话梅糖外包装袋提走。
警方经侦查将杨某抓获后,根据DNA检验报告,证实话梅糖包装袋上检出的DNA为杨某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99%,由此确认杨某即为当日作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