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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速递收派员,用假名以货到付款的方式网购,然后利用同事上楼派件之机,将对方放于车上的邮包窃走,涉案财物总价值17万余元。日前,该男子被红桥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本市男青年齐某曾任一家速递公司收派员。2013年7月,齐某意图盗窃快递邮包,他来到公司红桥分部,了解到收派员上楼送快递时有暂时将邮包放置在车上的习惯。7月20日,齐某假借“王刚”的名义在淘宝网上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购买五部苹果牌iPhone5手机,要求其所在速递公司送至本市红桥区某小区,后又以其他假名在网上购买皮箱、裤子,也要求该速递公司送至该小区。次日,齐某查询运单得知上述物品均已到红桥分部,遂于8时许以收货人的名义与速递公司的投递员王某联系,骗其上楼去虚假住址送皮箱,后趁王某上楼之机,将王某放在楼下的邮包窃走。王某发现被盗后报警。齐某将邮包内的五部苹果牌手机及金条一块、铂金手镯两个、铂金观音佛像一个带回家中,其他物品及邮包丢弃。
2013年7月24日,齐某被抓获归案。经查,齐某于案发后将五部苹果牌手机变卖,获赃款2.1万元,后公安机关从其收买人处查获该五部手机,已发还速递公司。齐某被抓获后,公安人员又从其家中起获涉案被盗金条一根、铂金手镯两个、铂金观音佛像一个。(记者孙启明通讯员温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