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女孩赵云,网名水芙蓉,在网上与一自称名叫“大山”的人网恋,后二人因故分手。不久,赵云在网上看到大山对她发出的攻击性帖子,声称赵云与他有特别的男女关系。赵云为此很苦恼,无法正常生活。 亚大律师事务所李友俊律师认为,利用互联网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网民用虚拟的名字上网,虚拟主体后面必然有一个真实的主体,虚拟主体的存在也正是依赖并体现着真实主体,这个真实的主体也就是公民之一。依据《民法通则》公民的名誉权不容侵犯的保护原则,网民大山的行为已侵犯了赵云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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