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枪击案已经超过一百天,真相还是不明,破案更无消息。 “刑事警察局”在案发将届百日之前公布了土造手枪仿真报告,以实弹射击汽车挡风玻璃和假人身上的猪皮,认为试射结果可以澄清并合理解释陈水扁、吕秀莲受伤的情形。但是“刑事局”随即解释,枪击现场变量太多,这个模拟测试只能左证部份情境。
其实所谓的实弹射击仿真测试,是一声马后炮。早在李昌钰博士来台现场调查的时候,他们用先进的雷射仪器重建弹道轨迹,就已经判断以土造手枪射击的可能性很高。但是枪手似乎并无暗杀的企图,射击角度、子弹的力道都不会导致太大的伤害。“刑事局”打玻璃、射猪皮的试射报告,只补充一下李博士的未竟之功,其结果并不能证实什么! 即便当时确实是有人以土造手枪打了两枪,开枪的人是谁?动机为何?两颗子弹一铅一铜,是从同一支枪中发射的吗?如果不是,开枪的人是否不止一人?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如果像李昌钰所说,这案子不是一件谋杀案,开枪者便不能算是“凶手”,而是帮着制造混乱的“帮手”、“做手”。 “刑事局”的试射结果,说明了如装填零点零八公克到零点一二公克的火药在弹壳内,射出的子弹足以打穿挡风玻璃,穿过的玻璃的弹头比李博士的雷射弹道落点要低,有可能打到吕秀莲的膝部。 “刑事局”花了两三个月的时间办案,只向民众提出个没有结论没有实证意义的试射报告,找不出嫌疑犯,说不清楚犯罪动机,执政当局又不肯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民间的怨气和不满日益高涨。 其实类似的试射在民间已经有人做过,而且专家对这次“刑事局”所做的报告有所质疑。最明显的错误是,如果子弹离开枪管的速度是每秒一百八O公尺时,子弹动能算出来应当在五十余焦耳左右,“刑事局”算成一百三十二焦耳!二者差距很大,子弹动能的大小决定它的杀伤力。当外界指出这项明显的资料错误时,“刑事局”恼羞成怒,说这是他们不能接受的莫大耻辱。 最出人意表的是枪击办案小组赶在百日之前公布试射报告,是因为受到了吕秀莲的压力。吕女士在电视访问节目中说到,枪击案快到一百天都不能提出合理交代,某些人可能要负行政责任。又说不胜任或自认无能为力,那就改组一下,办案难昭公信与社会监督力量未能参与有关。她还有名句:“凶手抓不到没关系,真相一定要弄清楚”。她以身家性命担保,枪击案绝对不是陈“总统”自导自演,她本人则更不可能。 吕秀莲的话有点令人费解,为什么缉捕凶手的重要性低于真相大白?莫非她也认为本案确无凶手,只有“做手”?枪击案不是陈某自导自演,更不会是她,言语的处理用了比较级的说法,又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全案的来龙去脉连吕“副总统”也完全被蒙在鼓里?陪着阿扁登上吉普车做戏,平白无故地膝头挨了一枪,据说将造成终生残疾!实在冤枉。电视访问结束之后,吕向陈水扁报告,阿扁立即指示枪击案满百日之前调查单位要给社会大众一个说明。报告出炉,了无新意,也没有人为此负责下台,同样的一组刑事人员继续混下去。 负责调查的“刑事局长”候友宜放映了案发时警卫人员所拍的录相带,镜头朝座车右侧人群拍摄,正在进入案发地段的时候,镜头“跳接”变成远镜头。候局长在讲解时说“真可惜”! 应当说的是“真可耻”!是谁把现场案发时的摄像纪录给剪接掉了呢?此外还有最关键的问题,陈水扁一行人在案发前消失十分钟,他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并不在调查范围之内? 马英九呼吁成立独立超然,有公信力、层级高、有权力的真相调查委员会。真相不明,统治者的正当性将永远受质疑。但是对当前台湾的统治者来说,一朝权在手,谁管它正当不正当?质疑他的正当性犹如蚊子叮一张厚脸皮,不疼不痒,不流血不起包,要当心的是一巴掌打过来,叫你尸骨无存。 李昌钰博士早说过了,这是一宗奇案,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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