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负责人日前透露,我国暂不考虑征收燃油税,记者为此走访了市养路费征稽处负责人。据介绍,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要求,拥有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明年仍要依照现行规定缴纳养路费。 交通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征稽部门印制2006年公路养路费征收票据,并按照现行规定做好2006年公路养路费征收工作。希望拥有机动车辆的法人和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公路养路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政策规定,减免养路费的车辆,所属单位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减免征凭证,逾期不办理的按缴费车处理。由于事故、丢失、涉讼或因违法被司法行政部门扣押等原因不能行驶的车辆,车主须持相关法律文书,到征稽部门办理停征手续,从次月停征。未办理停征手续的,按规定缴费。
新车首次办理缴费时,车主须携带车辆行驶证、居民身份证(单位凭企业经营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产权证、企业单位代码证书等相关证照及复印件,到征稽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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