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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法国公众每年向慈善机构捐款的数额高达数十亿欧元,如何管理和使用这些善款成为公众、政府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法国一些大型慈善机构1989年联合制定的规范慈善机构行为的《宪章》以及法国政府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基本保证了慈善机构获得的善款得到善用。
《宪章》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不谋私利、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财务透明。《宪章》要求慈善机构领导人员不取薪酬、不从慈善活动中获利,要求慈善机构向宪章委员会成员大会提交根据严格会计制度起草、由专业会计审核签字的年度工作和财务报告,随时应捐款人和任何“合理”的组织和个人的要求向其提供上述材料。
宪章委员会负责对其成员监督、认证,只有合格成员才有权使用“宪章委员会认定善款善用”这一认证标志,也就是说可以获得公众的信任。宪章委员会采取的是“自愿加入”原则,成员必须承诺信守《宪章》并接受定期更新的认证,未通过就无权使用认证标志并自行离会。
宪章委员会理事会由部分慈善机构代表和独立的专业管理人员组成,其中后者占多数,从而保证其独立性。认证本身不再收费,从事认证的全部都是专业的志愿人员。严格的监督管理使宪章委员会的认证信誉卓著,其成员目前已经发展到50多个,涵盖法国多数知名慈善机构。
在法国,任何慈善机构都要受到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慈善机构成立前须向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申报注册才能获得法人资格并得到官方承认,机构更改或解散也须向政府申报。
公众只有向被政府认定为“服务公益事业”的机构捐款时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这些机构需要具有一定资质,比如成员人数、预算、活动范围等需要达到一定规模,章程和财务需要得到官方审计和批准,慈善机构的账目需要接受专业会计的审核与签字认可,一些大型慈善机构还要接受官方内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一些专家认为,政府、公众和相关组织等对慈善机构的多重监督基本可以保证善款善用,增加了公众对慈善机构的信任和支持,使慈善事业能够正常、持续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