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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是为了发展经济”,听到这样的理由,实在让人发笑。近年来,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贪官在面临法律制裁时,还“创造”出令人捧腹的理由。这些腐败理由看上去可笑,但更让人担忧,说明这些贪官千方百计为自己开脱的同时,已完全失去做人为官的道德底线。
“做慈善”
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申辩,他所收受的财物中近15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可不做受贿数额认定。
“为大局”
安徽省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在法庭上辩解说:“在具体的工作中,很多事情是约定俗成的,只要考虑到对大局有利,对长远发展有利,让局部作些牺牲,都是允许的。”
“脸皮薄”
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原部长李昌波认为收钱不是受贿,而是“我这人脸皮薄,人家一再坚持给,我就不好意思推辞”。
“不懂法”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局原局长曹桂芳说:“直到被逮捕,我才知道贪污是重罪。”
“女人缘”
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刘松涛收受贿赂130余万元,贪财好色。他能言善辩,自诩为“有情人”,在审判席上一语惊人:“很多女人喜欢我,我也没办法”。
“怕孤独”
湖南省常德市委原副书记、市纪委原书记彭晋镛,受贿42.07万元;侵吞公款6.56万余元;有110.2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的逻辑是“看到别人都在弄钱,我不捞钱,感到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