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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称,公安部将对娱乐场所实行常态化暗访侦查,做到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据介绍,在公安部对30个大中城市651家娱乐服务场所的暗访中发现,其中381家存在涉黄违法犯罪问题。(12月12日《新京报》)
过半娱乐场所涉黄,应该是一个相当保守的数据。虽然这组数据是公安部直接对30个大中城市进行暗访得出的,相信消息十分灵通、信息来源十分广泛的娱乐场所,还是“躲”过了这些暗访,成为“干净”的娱乐场所。
现在的问题是,不管娱乐场所涉黄的调查结果如何,也不管是过半涉黄还是全部涉黄,关键在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如何才能保证娱乐场所不再“黄”下去。
众所周知,色情业已成为依附于社会肢体的一颗毒瘤,这颗毒瘤,不仅导致了各种传染疾病的迅速蔓延和扩大,而且滋生了许多腐败问题。近年来,屡屡曝光的经济案件、腐败案件、刑事案件,很多都与色情业有关。特别是少数国家公务人员利用公款出没色情场所、从事色情活动的行为,已成为社会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对各种色情活动,有关方面也不可谓不重视,这些年来,每年都要举行多次专项行动,也查处了大量涉黄人员和涉黄场所。特别是重庆、北京、东莞等地的扫黄行动,动作之大,影响之广,近年来少有。同时,一些地方还通过曝光色情者名单、地址等非常规手段,试图控制色情业泛滥的现象。遗憾的是,这些扫黄专项行动、非常规手段、特殊措施等,并没有使色情活动出现明显下降的趋势,一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由地下走到了地上、由遮遮掩掩变成了公开交易。
为什么会出现越打越滥、越治越乱的现象呢?问题也很简单,那就是对色情业的管控,更多的是查一查、放一放,打一打、停一停,缺乏坚持不懈的长效机制,制度成了花瓶,责任成了摆设,甚至在一些地方,职能部门与色情场所之间还建立了一种默契关系和利益链,成为色情场所的“保护伞”。这一点,从重庆扫黄中发现的问题中也可见一斑。
其实,现实生活中的许多色情场所和色情活动,并没有那么隐蔽,相关职能部门也不是不知道。关键是,很多色情场所都透着公权力的影子,有的大型娱乐场所,直接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有的色情场所,则得到职能部门的关照,更多的色情场,有掌握一定权力者的私下呵护。也正因为如此,这些色情场所就会有恃无恐地从事各种色情活动。试想一下,为什么在每次的扫黄专项行动中,都会出现“多数清白”的现象呢?难道公安部的暗访也存在“虚报”现象吗?很显然,这里有太多的奥妙。
面对色情业泛滥,公安部已明确要求,要对娱乐场所实行常态化暗访侦查,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检查。这一举措,无疑会对娱乐场所的色情活动产生威慑作用。需要提醒有关方面的是,在对娱乐场所实行常态化管理的同时,更需要强化的是公安部门的监管责任与义务,能够在履行职责时坚决做到不讲人情、不讲关系,尤其对公安人员涉足色情业和充当“保护伞”的行为,要严厉追究,决不手软。同时,对查出有问题的娱乐场所,坚决以停业整顿和勒令关闭等手段,把对色情活动的查处落到实处,而不是查而不禁、禁而不止,使监管行为流于形式。也只有这样,扫黄和打击各种色情活动才能真正取得实效,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