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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0年,天津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在天津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主线,按照天津市委、天津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工作方针以及公安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第三次全国经侦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为天津市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据统计,2010年天津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000余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亿余元。
2010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以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严重经济犯罪和关系民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系列性、多发性经济犯罪为打击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相继侦破了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案值10余亿元的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某某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现案,江某某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1 "12”特大制售假发票案等一批涉案价值大、危害严重的经济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了本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序运行。
在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本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还进一步加大了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力度。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共组织座谈会、经济犯罪情况通报会300余次,走访企业580余次,深入社区宣传9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单等材料共计50万余份。先后在中央和本市主流媒体进行防范宣传,极大地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经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