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天津市公安局召开法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11年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市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张健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领导干部要依法决策,按决策程序办事,强化决策责任。全体民警要认真履行职责,改进执法态度,提高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抓好全局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加强法律基础知识培训,特别是抓好《天津市公安局执法手册》的培训,使全体民警都能熟练掌握各个警种执法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2011年是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阶段目标的重点工作年。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精心做好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努力探索实行派驻法制员制度的可行性,加快推进网上办理刑事案件的步伐,进一步强化对执法全程的刚性制约、系统管理。要加快推进全局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工作,因地制宜地制订改造规划,力争年内全部完成改造任务。要继续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使全局执法示范单位达到100个,更好地发挥“领头羊”作用。要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天津市公安局执法手册》,组织民警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会议要求,要继续深入开展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科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办法,建立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制定执法质量考评指标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和案件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内外部执法监督。全局法制部门要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契机,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及时征求意见、建议,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全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部门的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