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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三名男子分工明细,一人出资联系卖家,另两人则奔赴外地“采购”,将冰毒藏匿在食品纸箱内乘坐长途汽车托运回津。三名男子落网后,经河东区法院审理,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各15年。
被告人秦某现年26岁,曾因犯聚众斗殴、抢夺、贩卖毒品等罪行被判刑入狱,其同伙王某、吴某与之同龄。2010年12月上旬,秦某出资并联系毒品卖家,王、吴二人前往湖北省具体交易购买冰毒。王、吴二人购到冰毒后乘长途汽车回津,将冰毒藏匿在食品纸箱内,打包后由长途汽车托运。
抵津后,王、吴将纸箱取下,并通知秦某。秦某前去接应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警方又分别前往王、吴住所,将二人抓获;并从王某住所查获5袋黄色晶体,共重246.3克,经鉴定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纪,共同运输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秦某系累犯,且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现又犯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从重处罚。本案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共同预谋,分工配合,没有明显的主从之分。综上,各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秦某财产30000元,王、吴二人各20000元。(通讯员王琪张弓记者解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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