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今年11月22日凌晨3时左右,天津市公安南开分局夜巡二大队民警巡逻至南开区华坪路时,看见前方一排工地宿舍的其中一间屋子有光亮,还有一个黑影在屋中晃动。巡逻民警走近观察,原来是一名男子将宿舍窗户撬开,正在屋中翻找物品。两名民警当即从窗户跳进室内将该男子控制,男子已窃得一件旧外套,后经鉴定价值几十元。
经就地突审,男子对入室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其已被南开警方刑事拘留。“针对入室盗窃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采取强制措施,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说,“第一,查询其是否有前科,对于屡教不改的惯犯要从严处罚;第二,是否有撬锁、剪护栏、钻窗入室等作案手段;第三,是否能追查出更多犯罪线索。”
对于“小偷小摸”,人人深恶痛绝。办案人员表示,以前扒窃不足1000元的,要么是治安处罚,给予行政拘留或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给予劳动教养。因为违法成本低,有的惯犯入户盗窃或扒窃被行政拘留后,又再次作案。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对于扒窃、入户盗窃取消了金额限制,也使公安机关加大了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记者 常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