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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随着大量电子警察“上岗”执法,一些人玩起遮挡号牌的“把戏”,而这也引发了新问题,涉牌交通违法肇逃案件不断增多。据交管部门统计,仅2011年本市发生的涉牌交通违法肇逃案件就有16起,破获15起。
案例
撞人逃逸有恃无恐
只因肇事车套了牌
2011年5月31日22时左右,在南开区三潭路与西湖道交口大方便利超市门前,一家三口喝酒后大闹超市,挑衅顾客张先生,开车撞人后逃逸。张先生的妻子记下对方车号牌并报警。过路市民表示,肇事的白色夏利车属于改装车,后面没挂车号牌,只有车前部有号牌。
民警在查询中发现,该号牌登记的车辆与夏利车的车型不符,怀疑肇事车为套牌车。交警表示,就因为该车套牌,司机认为肇事逃逸后警方无法追查,所以才有恃无恐。
今年肇事逃逸事故也频繁发生。前日22时40分左右,在河西区尖山路与沅江道交口,一辆悬挂北京号牌的比亚迪黑色轿车撞飞一名路人后逃逸,两名热心的哥前后堵截,将肇事车“困”在中间,抓个正着。
无独有偶,4月21日20时40分左右,在河东区东兴园小区,一辆刚驶进小区的红色赛拉图轿车突然失控,接连撞上停放在小区内的三辆车。就在小区秩序维护员打电话报警并寻找被撞车主的时候,肇事车上的一男一女不见了踪影。
分析
心存侥幸怕担责任
肇逃主要有四原因
事故交警通过对以往肇逃案件分析发现,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首先,多数肇逃司机存在侥幸心理,尤其当事故发生在夜晚或人烟稀少的偏僻路段,他们觉得逃逸后不会被发现,尤其是遮挡号牌的车辆,认为警方无从查起。其次,部分司机对法律不了解,以为交通肇事后就要负全部责任,怕赔偿不起,或者自以为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责任,就开车一走了之。实际上,有的事故如果司机不逃逸,只需承担很小的一部分责任。再次,有的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通过对现场的查看,知道自己存在过错,但为了逃避经济和法律责任,一走了之。最后,部分司机尤其是酒后驾车的司机在交通肇事后没有意识到肇事事实,等受害者或目击市民报警后,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便成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提醒
吊销驾照并获刑罚
肇事逃逸一定严惩
目前,警方已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破案力度。本市警方依据公安部部署对肇逃案展开“清网”行动,仅去年本市交通肇逃“清网”率达94.8%。今年交通肇事“清网”行动正在启动中。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明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以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领取。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