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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0月25日,演员王志文因酒驾被警方处罚后,关于酒驾的话题再次引起公众关注。近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起草、综合众多业内意见的《关于办理危险驾驶机动车行驶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醉驾入刑一年来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目前已送交公安部、最高法研究。其中,有专家表示,交警查酒驾,必要时可通过破拆车窗等方式,强制司机下车接受酒精含量检测。
关注1
“耍赖”不开车门
警方可破拆车窗
今年8月26日晚,万新村沙柳北路与崂山道交口,一辆拉运热水的罐车被一辆小型货车“追吻”。交警万新村大队事故交警在现场发现,驾驶小型货车的男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交警试图为其进行吹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但该男子一直趴在地上拒不配合。就在交警继续勘查时,两名同样满身酒气的男子突然从围观人群中冲出,在与交警争执过程中对交警大打出手。最终,两名殴打交警的男子被围观市民制服。其实,交警查酒时遭遇酒驾司机“耍赖”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紧闭嘴巴拒不接受吹气式酒精检测;有的干脆摇上车窗、紧锁车门不下车;还有的借酒劲对交警破口大骂,甚至大打出手。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专家组副组长余凌云教授领衔组织开展了“醉驾和超速司法解释及相关问题研究”课题项目,并组织草拟了《意见》。专家经讨论认为,合理劝说后仍拒不打开车窗或车门接受酒精含量检测的,可按司机具有醉酒驾驶的重大嫌疑立即进行刑事立案,并运用开锁等技术手段打开车锁。必要时,可以通过破拆车窗等方式,强制司机下车接受酒精含量检测。如果司机未达酒驾标准,也没有其他违法行为,警方应对因强制打开车窗、车门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关注2
逃避检测酒精含量
特定情况可做证据
“醉驾入刑”的实施无疑加大了对醉酒驾驶的惩处力度,很多醉驾者为逃避抽血检测使出浑身解数,网上也有很多躲避查酒“妙招”竞相转发,更有甚者被查酒时故意弃车逃离现场,感觉酒劲没了才返回取车。
《意见》指出,如果醉驾司机查酒前大量饮水,应以饮水前的酒精含量测试值作为追究其责任的依据。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的结果也适用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可以此结果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在查酒中出现故意当面饮酒的情况,执法人员应立即对醉驾司机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达醉驾标准公安机关应以危险驾驶罪立案,法院可以该结果为依据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拒绝接受酒精含量检测,法院可根据查处现场记录的视听资料、同行者或同饮者的证人证言等反映当事人驾驶能力的证据,认定其是否醉驾。
关注3
超标电动自行车
醉驾也将追刑责
目前,各地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年增加的态势。一位一线交警表示,很多事故都是由超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一些改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时速甚至达到70公里,在这种情况下,骑车人酒后,尤其是在醉酒状态下骑车,其潜在隐患不亚于醉驾机动车。醉驾机动车已入刑,醉驾电动自行车会入刑吗?
专家认为,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或外形尺寸超过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醉驾超过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可比照普通机动车醉驾案件予以从轻处罚。在新的电动自行车国标出台前,电动摩托车国标可作为认定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