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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社区干部,在协助政府办理移民补偿相关事务时,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骗取补偿款,自己从中收受好处,最终受到法律严惩。经河南省荥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判处罗汉生有期徒刑三年,并将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0年,罗汉生担任淅川县上集镇罗池贯社区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负责本社区移民工作。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丈量、登记其所在社区附属物期间,他的本家罗某因养鸡场在停建令下达后新建,不符合登记条件,找到罗汉生请求帮忙。于是,罗汉生协调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将罗某家的养鸡场登记在了自己名下,并进行了丈量。2011年6月,移民补偿资金拨付时,罗某家的养鸡场共骗得国家补助资金31万余元。事后,罗汉生获得了4.6万余元的好处费。去年10月12日,罗汉生到检察机关投案。
(赵锡正张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