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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打工期间买通仓库看守,盗窃电缆线,被老板开除后变本加厉,屡次潜入仓库行窃,所盗赃物总价值近40万元。日前,该男子及涉案仓库看守均因盗窃罪被北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河北省中年男子张某原系本市北辰区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2012年7、8月间,张某为谋财,买通了公司的仓库看守人员王某,几次潜入仓库内,使用缆刀秘密盗割仓库内型号为YJV22的电缆线。得手后,张某再将赃物变卖谋利。据张某称,2012年底,老板刘某将他开除,他为此心怀不满。被开除十多天后,张某身无分文,于是故技重施,再次联系王某,盗窃仓库内电缆线。直至2013年3月,张某所盗电缆价值人民币13.7万余元,所盗废电缆价值人民币25.6万余元。其间,王某共分得赃款1.1万元。
2013年4月2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缴赃款1万元。同日,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归案。
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悔罪表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