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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在地下车库停车时,意外发现一家超市的临时仓库,顿生歹念,进入仓库内窃得餐锅、刀具等物品。日前,该男子已被北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5月25日晚,本市北辰区无业男青年朱某驾驶汽车来到北辰区一家大型超市的地下停车库,发现该停车场内有该超市的临时仓库。次日凌晨3时许,朱某趁无人之机,用锯条锯断该仓库的挂锁,进入仓库内窃得各类餐锅29个、刀具119把、货架板36片及电磁炉煎盘3个,用汽车运走变卖,获赃款挥霍。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经被盗单位报案,公安机关于同年7月3日将朱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查获的部分被盗物品发还给被盗超市。被告人朱某主动将赃款缴至法院。(记者孙启明实习生潘一维通讯员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