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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原副教授蔡智奇因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两孩,被该校开除。蔡智奇不服,将华南理工大学告上法庭。18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透露,法院已作出裁定,对此不予受理。
天河区法院介绍,蔡智奇于2009年9月由华南理工大学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被聘为该校副教授。2013年11月19日,华南理工大学作出决定,以蔡智奇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二孩的事实,给予其开除处分。
2014年1月21日,蔡智奇向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申请仲裁,该仲裁院向蔡智奇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蔡智奇于2月8日向天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华南理工大学撤销对其的开除决定;判决华南理工大学支付其被违法开除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每年约为15万元)。
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人不服上述处分决定,要求撤销开除决定等诉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对此不予受理。天河区法院称,已告知蔡智奇应向华南理工大学的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