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谎称销售手机等物品,以此骗取了20余名网民信任,骗取买家支付的货款近3万元。
2012年8月至2013年9月间,黑龙江省无业男青年洪某在本市滨海新区某村其暂住处及附近网吧,利用互联网使用QQ号码发布虚假销售iPhone手机等物品信息,骗得杨某、袁某等20余名网民的信任,从而骗取被害人支付的款项计2.9万余元,后洪某被抓获归案。日前,西青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