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因自己轿车被别人的车挡道,而驱车相撞以泄愤,本市一男子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9月的一天中午,赵某将其白色大众轿车停放在河东区某小区楼下。当日15时许,赵某准备开车外出,因被一辆轿车挡道无法离去,赵某鸣笛喊人无果后,驾车连续三次撞击该轿车副驾驶座位一侧,致使该轿车副驾驶车门等处损毁。经鉴定,汽车修复价格为9356元。案件审理期间,赵某赔偿对方车主各类经济损失40000元,对方撤回对赵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对其表示谅解。 (记者解金钊通讯员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