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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得知由于天气原因所乘坐的航班延误3个小时后,乘客刘某走到登机口前询问购买的返程票是否可退票,当被告知无法退票时,刘某顿时怒火冲天将柜台上液晶显示器、键盘等设备砸坏。由于一时冲动,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3月27日,10:10左右,机场航站楼31号登机口处,原定于7:50由天津前往上海的HU7205次航班,由于上海天气的原因延误了3个小时左右,其中部分旅客情绪激动,与机场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机场公安分局航站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10:20左右,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为旅客送来餐食,并告知旅客航班将于30分钟内到港,同时登机口工作人员开始做接机准备,旅客们也陆续安静下来等待登机。
其间旅客刘某的女儿咨询柜台工作人员,她与父亲购买的由上海返回天津的机票能否退票。工作人员查询发现,父女俩购买的返程机票是属于另外一家航空公司,在所属柜台无法退票。当听女儿告知这个消息后,刘某顿时怒火冲天,跑到柜台将电脑显示器抱起来砸在地上,并使劲跺了一脚,见有民警前来劝阻,其再次向摔在地上的显示器进行踩踏,并随后将电脑键盘砸坏,导致准备登机的旅客乘机信息和服务设备完全损坏。
随后,民警将刘某带走处理。经过初步了解,刘某可能是购买了当天往返机票,由于前往上海的航班已经晚点,返回的航班可能也赶不上了,于是比较着急。不过,在刘某大闹登机口20分钟后,晚点的航班到达,其他旅客陆续登机。在民警的教育下,其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对其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机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机场公安机关提示广大旅客,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切忌因一时冲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免耽误自身出行。记者王曾通讯员刘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