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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联合举办的“王正宏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天津礼堂大剧场隆重举行。
报告会上,首先全景式介绍了王正宏同志的先进事迹,然后,公安塘沽分局刑侦支队一大队队长李辉、王正宏同志的妻子窦广仙分别从不同侧面讲述了王正宏同志的感人故事。报告会感人至深、催人泪下,引起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和公安民警的强烈共鸣,会场不时响起热烈掌声,现场许多干部群众潸然泪下。
据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涌现出了戴成江、秦学恩、顾金钟、王正宏4位“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刘长锁、刘聪、杨光、端木振辰等35位“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有25名公安民警被批准为革命烈士,155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他们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热爱人民、忠于法律、公正廉洁、英勇善战”天津公安精神,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安民警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公安塘沽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王正宏自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长期坚持战斗在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忠诚履职,练就了扎实过硬的克敌制胜本领,成为刑侦工作的行家里手,屡破大案要案,先后指挥和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80余名。特别是担任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以来,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结带领全体民警成功组织侦办了一系列重特大刑事案件,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他积劳成疾,2012年6月被确诊为胰腺癌晚期,但仍以超常的毅力和顽强的斗志坚守刑侦工作一线17个月,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4年1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作出决定,授予王正宏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14年2月,天津市委授予王正宏同志“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报告会上,公安部政治部负责人专程来津出席报告会,并陪同慰问。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市有关方面、中央驻津和本市新闻媒体、高等院校负责同志,各区县有关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监督员和公安民警代表2000余人聆听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