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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见到电器城针对大客户推出可以先提货后付款的政策,采购主管动起了歪脑筋。他先后多次编造虚假公司名称与电器城签订团购购销合同,而提出的货物被低价卖给贩子,他接连多次提货,使电器城亏损了70万元。在“破积案专项行动”中,嫌疑人被抓获。
电器城货款哪儿去了
事情要从2011年3月3日说起,当时,某电器城负责人找到公安机关,举报公司内一名业务主管多次提走大宗电器,却没有将货款补齐。经调查,王某今年37岁,是负责电器城采购部门业务的主管,属于公司中层领导。因为要抢占市场,公司研讨后推出了大客户可以先提货,付款时间最长能够延期45天的政策,这个政策一出,公司的团购业务多了起来,首先,王某就带来了一单大生意,2010年5月,他与电器城一次性签订了货值20万元的彩电购销合同。这单货还没有付款,王某又以某公司名义与电器城签了一份50万元的彩电合同。就这样,两单合同的货物都被王某提走了。其间,王某交回电器城20万元的货款,称这是第一笔业务的回款。
没过几天,王某又与电器城签订了一张20万元的购销合同,这一次,购销合同的另一方仍是本市一家有实力的大企业。才两个多月,王某就做成了近百万元的生意。提货时,仓库管理员询问王某客户是否付款了,王某将上一次回款20万元的凭证给管理员看,谎称这批货物客户已经提前付款。当王某把第三单上的货物提走后,见王某签订的第二单合同迟迟没有回款,财会人员清点账务才发现,第三单生意根本就没有付款记录,王某当初提货时重复使用了第一单合同的货款,未回款的数额还应该有70万元。对于电器城的质疑,王某推说是客户经济出现问题,迟迟不予回款。
合同上客户虚构的
经侦民警先是找到王某,敦促其尽快找客户回款,可王某口头答应,却迟迟不予回款。为核实王某的话,办案人员将王某先后三次所签订的合同仔细查看分析,并将这三个大客户的名称记下来进行走访,然而,几家企业居然都不知道团购彩电的事情。警方将此案立案侦查。经多方调查表明,嫌疑人王某在天津某电器有限公司一门店工作期间,利用担任彩电部主任的便利,多次假冒其他企业名义与电器城签订购销合同,2010年5月26日,假冒天津某电子有限公司名义,虚构“电器产品购销协议”的团购业务,赊款期限为一个月,提走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彩电。2010年6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回款人民币20万元,之后假借天津某电子有限公司名义,虚构“电器产品购销协议”做了第二笔团购业务,赊款期限为45天,提走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彩电。2010年7月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未归还第二笔团购业务合同款的情况下,重复使用第一笔团购业务到账款人民币20万元提走一批彩电。
低价提出货物卖贩子
今年4月,王某被抓后交代,他几次虚构大客户与电器城签合同,而提出的货物,则以市场价格几折的价格卖给一个名叫张东的男子,王某说,自己在外面欠了不少账,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获得现金以便偿还个人债务。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尚欠公司货款人民币650261元。目前,因涉嫌职务侵占,王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