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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4年,红桥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天津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不断夯实基础,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谈起红桥区交安委工作,区交安委办副主任刘润松表示,上半年,红桥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经历了由执法主体向政府主导、由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由临设机构向实体机构的三个重要转变,确定了抓基础促实体、抓机制促高效、抓源头促安全、抓宣传促转变四项工作重点,促进了红桥区交安委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1至5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57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
一、抓基础,促实体,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做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前提,是坚持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区长办公会等形式,听取全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交通安全工作重点问题,切实将交通安全提升至关系到全区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来。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接触交安委工作一段时间后,刘润松意识到具备一套成熟工作方案对于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他凭借十余载政府办公室工作经验,在对交通安全工作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多次召集各成员单位共同商议红桥区交通安全工作特点,制定出一套适合红桥区特点,便于操作实施的《红桥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方案》。二是成立实体机构。建立实体办公机构配备固定工作人员,是区交安委工作的必然发展方向。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合理的交通安全专项资金是开展全区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
二、抓机制,促高效,不断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为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交安委应坚持立足长效,创新机制,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完善的工作制度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区交安委坚持月例会制度,通过例会充分发挥枢纽作用,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带领各单位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信息报送、工作督查、建档立卷、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促进工作的规范化。二是落实责任目标。明确的责任分工是推动工作开展的润滑剂。区交安委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包保制度,不断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区交安委与各重点单位和部门层层签订了责任书,细化了责任,落实了目标。三是创新考核机制。以新机制适应新形势是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的有效方法。
三、抓源头,促安全,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红桥区交安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的原则,积极组织安全监管、交通运管、公安交管等部门,持续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安全源头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有效落实。今年上半年节假日较多,在征得区交安委各级领导同意后,刘润松提出了“以重要节点串联整体工作”的思路,组织协调交管、安监、运管等部门开展了“春运交通安全大检查”,“三超一疲劳”重点整治、全国两会期间交通安全宣传检查、机动车限号限行宣传推广、校车安全排查、清明节交通管控、“五一”劳动节大检查等各专项整治,累计开展各类检查和整治20余次,共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有效规范了道路交通秩序。
四、抓宣传,促转变,大力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
坚持以深化“文明交通计划”活动为载体,以增强市民文明安全出行意识为目标,以完善长效宣传机制为保障,应作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放眼点和着眼点。红桥区交安委全方位、多形式开展了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制作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0余份,集中组织主题宣传活动10余次,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开展了交通安全歌曲大家唱、交通安全征文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普及了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了中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一系列宣传管理措施,实现了红桥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稳中有降,道路通行能力持续良好,交通安全宣传覆盖率大幅提升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