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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数名男子于夜晚骑自行车沿街寻找抢劫目标,遇独行人便动手施暴劫财。日前,涉案三男子被北辰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云南省男青年杜某、方某、董某伙同陆某(另案处理)为谋取钱财,经预谋后,于2013年8月15日晚骑自行车沿本市北辰区双口镇津霸公路一带寻找抢劫目标。22时许,四人在津霸公路上一饭店附近见男子赵某一人独行,遂决定对其动手。四人拦住赵某并将其打伤,后劫取赵某的手机一部(鉴定价值452元)和现金50元。四人逃跑途中遇到巡警,董某当场落网。
次日22时许,杜某竟再次伙同陆某拦截独行男子田某并实施殴打,后二人翻找田某随身携带物品,但一无所获。同年8月28日,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几天后,杜某亦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