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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男子酒后驾车逆行,险些造成交通事故。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某,男,56岁。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张某饮酒后驾驶汽车,行驶至本市河东区晨阳道与靖江路交口时,驶入逆向车道,迫使顺行而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紧急刹车,双方险些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二人发生争执后,王某随即报警,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归案。经鉴定,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3.82mg/100ml。后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为由提起公诉。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酒后驾车被处罚的案例数不胜数,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后果更是令人沉痛。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驾驶者切莫心怀侥幸心理,图一时省事,换长久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