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一天深夜,犯罪嫌疑人李某看到路边坐了一个人烂醉如泥,便趁其没有防备能力之机顺走了他的背包,里面有现金一万余元以及银行卡、存折、购物卡等共8张。日前,其已被和平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李某,40岁,小学文化,在津无业、无固定居所。事发当晚,李某出门找活儿回来,看到了坐在路边的徐某。徐某刚跟同事喝完酒,想坐在路边缓缓酒劲儿。李某看到徐某起先还坐着,后来索性半躺在了路边。李某试探性地走过去问他要不要帮忙打车,徐某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李某趁机把他随身携带的背包顺走,背包里有一个装有一万元现金的信封,还有一个装有两千余元现金及各类银行卡、存折、购物卡等共8张的钱包等。之后,李某便拿着顺来的钱去吃饭、上网,次日凌晨,当他从网吧出来的时候,遇到了派出所民警的盘查并被抓获。李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扒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日前,和平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将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