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为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日前,天津市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138家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记者了解到,蓟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召集蜜饯、罐头、桶装水、粮食加工等几大重点企业负责人学习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内容,详细分解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企业严格贯彻落实质量安全要求,自觉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学习后,由企业负责人签署递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记者看到,承诺书要求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增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原料(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建好食品购销台账;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添加剂,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生产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保证及时召回、处理,并向质量监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社会与舆论的监督,不断提高生活法律意识与诚信意识。
蓟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食品突发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和百姓关注的焦点。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需要相关责任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最重要的是要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签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目的是加强企业负责人责任心,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让企业负责人把安全责任牢记心中,把好生产环节质量关,生产合格、安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