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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和平区检察院反贪部门查办的一宗受贿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这也是本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第一次获此殊荣。
和平区检察院在查办本市某部门一领导干部受贿案的过程中,体现出了过硬的侦查业务能力和检察职业操守。在侦查行为规范方面,无论是在与市纪委衔接调查期间,还是立案后侦查期间,都严格执法办案,法律手续完备,侦查程序合法,反贪部门与侦监、公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在侦查能力方面,在涉案人隐瞒掩盖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加大了外围调查取证工作,查清涉案人多起受贿、索贿的犯罪事实,使案件有了重大突破;在案件质量方面,区检察院从介入案件开始就树立了打造精品案件的意识,抽调了反贪局、法警队等部门的十几名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并由副检察长为组长,精心组织,统一谋划,在收集证据时,客观全面,并积极与侦监、公诉部门沟通,对每份证据精雕细琢,做到了证据确实充分,体系完整,在侦查终结时认定的18起犯罪事实,共向18家房地产企业和个人非法索取、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680余万元,全部犯罪事实的性质、情节均被一审、二审法院予以确定。
被告人受到了被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法律制裁;在办案效果方面,区检察院及时采取搜查、冻结银行存款等手段,全部追缴涉案赃款赃物,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同时,还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主动与发案单位联系,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并结合办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和预防犯罪工作,还向发案单位发送了检察建议书,帮助该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