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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日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全市环保系统法制监察人员和公安系统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侦查人员共计157人进行了培训,针对各区县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条款理解不透彻、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之间存在的打击严重违法犯罪不协调等问题进行专题授课。
本次培训主要对危险废物定义、鉴别依据、程序及要求等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视频影像资料等制作进行了示范,并对新环保法配套文件及行政诉讼、复议的新要求进行了解读。培训使环保部门移送环境违法案件和公安部门受理立案等工作流程更加清晰,规范了证据采集和案卷制作的必备要素,同时,解决了执法过程中对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等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的问题。
培训会上,与会代表就静海县、津南区环保、公安部门共同协作执法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并建立了环保公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络员制度,确保两部门密切协调,精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通讯员王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