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男子为了留住女友的心,竟用裸照及二人同床的录像相威胁,昨日,南开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其提起公诉。 被告人刘强(化名),今年29岁,重庆市人,系本市某翻译商务有限公司经理。
经审查明:被告人刘强和被害人高玲在谈恋爱过程中,刘强为被害人高玲拍摄了多张裸体照片及录像,且刻录成光盘。高玲提出分手后,被告人刘强以散发保存的照片、光盘相要挟,多次迫使被害人高玲到其住处与其交往并发生性关系。2004年3月18日,被告人刘强再次用照片要挟被害人高玲时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强以胁迫手段强奸被害妇女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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