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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路站车内购物已经成为不少人喜欢的消费方式 |
铁道部3月15日下发《通知》必须开具发票记者采访发现“没有发票”不是少数
今年3月15日,铁道部向全国各铁路分局发出了《关于重申在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铁路站车必须向购买商品的旅客提供发票。 昨日,记者先后乘坐天津开往北京和北京返回天津的城际列车及对天津站、北京站进行暗访。发现对于铁道部的通知,津京两地铁路部门落实得还不尽如人意。
记者亲历:索要发票挺难 地点:天津火车站时间:昨日中午12时3月29日中午12时,记者首先到达天津火车站。在候车大厅的一个书报摊前准备买一份报纸,向销售员所要发票被告知“数额太小不能开发票”。之后,记者又前往了另一个书报摊,花11元钱购买了一本《女报》杂志和一份《人物》报纸,此次,才得到一张“天津市公路汽车补充客票”。销售员表示,她们这里没有正式的商业零售发票,只能用此公路汽车补充客票代替。记者向一些乘客了解,近两年来,乘客在天津站候车大厅购买书报等,如果索要发票,得到的全部都是这种“天津市公路汽车补充客票”,如果购买金额太小,连这张客票也没办法得到。 之后,记者又来到候车大厅内的一个食品摊前,准备购买一瓶脉动饮料和一瓶绿茶饮料,并表示需要得到一张正式发票用于报销,但因为两瓶饮料只有9元钱,因此被销售员告知“金额太小不能开票”。无奈之下,记者只得又买了两根香肠和一包瓜子共计20元才得到一张商业零售专用发票。 据一名销售员说,这本统一的零售商业发票由天津站商贸中心的一名负责人保管,整个天津站食品销售的摊位只有一本发票,金额小(10元以下)不给开,只有金额够数了,才给开票。随后,记者又在候车室内的一个快餐盒饭销售店购买了10元钱的快餐,这次很顺利地得到一张10元金额的“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据卖快餐的女孩讲,发票是从站内餐饮娱乐中心银台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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