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白向东 记者常悦):2005年“五一”节长假将至,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05年“五一”节长假期间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天津市物价局决定“五一”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规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价格检查。 天津市物价局在通知中要求,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规范公园、景点、旅游服务、交通运输、停车场等价格和收费秩序,大力查处医疗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销售单位及中介机构不明码标价、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商业经营尤其是钻石、珠宝饰品经营中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坑害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坚决打击带头涨价、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以及以价格自律为名,串通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通知还要求,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五一”期间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诉和举报,及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同时,要以“五一”期间市场价格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物价局全年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力量,持续开展以规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价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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