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专稿(记者高博 摄影马成):近年来,随着天津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交通网络的日益完善,城市道路上的私家车越来越多。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在天津的城市道路上经常会遇到一些外地牌照的车辆,而车主一般都为本市人。据记者了解,原来这些车主将自己的车上了外地牌照,是为了少缴养路费才想出的“奇招”。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养路费征稽处获知,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要求,拥有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明年仍要依照现行规定缴纳养路费。
私家车改上外地牌照只为少交养路费 经过再三考虑,家住天津河西区的阎先生决定把自己新买的一辆家用轿车上成北京牌照。车主用自己表哥的名字登记,因为他有北京户口。“我买的车配置不高,各项费用加起来还不到10万元,可天津的养路费太高,养一辆中低档车不划算。”阎先生说。 像阎先生这样的人,在天津已经不算少数。在天津的大街上,挂外地牌照的汽车越来越多,其实很多车主就是本地人。大家只有一个目的:少缴养路费。 阎先生说的养路费,包括养路费和道路通行费两部分。前几年,一辆五座的小客车,按半吨计算收费,两项加起来在天津每个月要上140元,这已经比北京市的110元、河北省的105元,高出一些。 2004年6月份,天津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道路站点的通知,取消了50个收费站中的40个,而其中有一些道路是贷款修的,于是这部分费用便加到了每辆车中,机动车每吨养路费加道路通行费共计340元,按半吨计算的小客车需缴纳170元。 养一辆车,光是一年的养路费就比别的省市要高出1000多元,实在划不来,这是天津许多车主的想法。而感觉最“划不来”的是那些货运车。在天津北部的蓟县山区搞石料运输的卡车,许多都上了河北省牌照,有些卡车上的还是外省的农用车牌照。在天津新港码头,来来往往的挂蒙、辽牌照的车,许多也是本地货运公司的车辆。
车主上外地牌照本市开的现象增多 天津一家私营货运公司的赵老板算了一笔账:一辆30吨的大车,19吨内养路费按每吨340元计算,超出部分每吨按170元收费。一辆30吨的大车,每月缴费8330元。而上外地牌照,每月可以节省2000元至4000元。如果一次性交纳一年的养路费,可以按9个月计算,这样省下的就更多了。赵老板还透露,其实在外地上牌照,还可以“大吨小标”,比如20吨的车,行驶证上只标15吨,甚至10吨,比较优惠。 对于天津车上外地牌照的现象,记者从天津养路费征缴处获得了证实。该处一位负责人认为,由于目前各地的养路费价格不同,因此这种现象不可避免。现在天津每年因此外流养路费以亿元计算。 这位负责人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推行燃油税,但是其中用于偿还道路货款的通行费部分还是不能减少。 有关学者解释,城市公共道路本来不应该收费,因为这是公共设施或是准公共设施,应该是由政府从税收所得中拿出一部分进行修建和维护。但是由于我国城市快速发展,多种资金进入了公路建设,特别是城间道路出现了多种经营,就出现了收费还贷这个中国特有的现象。 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在城市中,每拓宽一段3到5公里的道路,每年就会产生1200万元至1500万元人民币的直、间接效益。其中最直接的效益就是拉动道路两边的房地产价格。由此,专家认为,最理想的办法是从地价升值部分中拿出一部分做为交通补偿,用于偿还贷款。当然解决遗留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应该由政府提前统一还清。 目前,国家新的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即将出台,在新规定中,国家与车主的利益将按公平、公开、合理的法制原则,进一步得到规范。
新政策有利于小排量汽车发展 据了解,交通部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拟定了新的养路费征收规定。新规定将重点解决计征吨位统一核定和因不同地区养路费标准差异带来的车辆挂靠等问题。新规定中小型车辆将按照其整备质量确定征费吨位,大型货车将按照车轮数来确定计征吨位。 据有关专家介绍,随着车辆的种类、型号、用途的不断增多,车辆行驶证确定的车辆参数与征费计量核定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全国人大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确了车辆行驶证的用途,交通部等多部委也明确了车辆征费的计量依据,不包括车辆行驶证。按照养路费的基本内涵,车辆缴费应以对公路的碾压、磨损等使用程度来确定,而不仅仅以承载的客货质量来确定。因为目前专用车辆、特种车辆越来越多,这些车辆既不载货也不载客,按照行驶证根本无法确定缴费计征吨位。按照公平统一的法制原则,必须确立统一的征费计量标准。这次把车辆整备质量作为征费计量标准,不仅可以囊括所有车辆,而且有利于发展小排量的经济型车,节约能源并有利于治理公路运输超限超载。 关于不同地区养路费标准的差异,新规定将明确全国养路费征收最低标准。各省、市、自治区可以根据本地区交通建设的投资情况确定具体征收标准。低于最低标准省份的车辆跨省异地行驶时,行驶地征稽部门可按全国统一的最低征费标准补征差额,从而规范征收工作,保护缴费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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