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青年志愿者服务津城 《天津市青年志愿者服务条例》今起实施注册志愿者可优先安排就业
4日从团市委和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获悉,截至目前,天津市青年志愿者已达百余万人。从今天起,天津市将开始实施《天津市青年志愿者服务条例》。 据统计,目前本市青年志愿者已有百万余名,其中50%为高校大学生,95%的区、县、局级共青团组织都设有青年志愿者组织。同时,全市已经在各社区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服务站2100个,在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登记注册的有十多万人,占总数的10%左右。 今起实施的《天津市青年志愿者服务条例》将进一步规范志愿者工作,同时也将为青年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保障。以往,青年志愿者在参与服务的过程中,时常会遇到用人单位恶意使用廉价劳动力、被服务对象对志愿者不理解以及在志愿活动中意外受伤等情况。为此,有关部门出台了该《条例》,以法律手段来保障青年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此外,本市还将探索建立与“注册志愿者”制度相配套的志愿者激励回报制度,把他们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定期向其所在单位反馈,定期对做出贡献的志愿者进行表彰,为志愿者就业、兼职、才智体现提供广阔的空间。青年人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过志愿服务经历的人应该得到优先聘用。 据介绍,根据规定,凡年满14周岁,可向青年志愿者注册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注册青年志愿者,并获得全国统一使用的注册号,每名志愿者的注册号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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