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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上午从市工商局获悉,日前,工商部门制定出台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监督管理,维护场内正常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工商部门出台的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和经营者的规范与指导。经营者不得有利用广告对所销售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或欺诈手段销售商品;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销售不足量商品;场内经营者应全面履行交易合同,不得有利用合同实施欺诈和其他违法违约行为。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合法性,并与场内经营者签订进场经营合同,其中包括商品安全质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要责任条款。此外,工商部门还建立健全市场安全预警警示、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突发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有效控制违法商品的流通。(记者王绍芳通讯员卢连胜王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