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治安环境,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实施2011年20项民心工程的统一部署,日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各区县、各系统、各部门,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和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地区(单位)268个。为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将35个地区(单位)作为市级重点整治地区、43个地区(单位)作为区县级重点整治地区、190个地区(单位)作为街乡镇级重点整治地区逐级挂牌督办。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求,对排查出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清除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要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要组织充足的警力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街头巡查、盘查,提高打击现行犯罪能力。要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作用,重点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治信访服务站建设,整合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严格的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