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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天津4月26日消息(记者王嘉军石峤)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去年(2010年),天津市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其中民事案件六成以上都是著作权纠纷,这之中又有80%是网络著作权纠纷,网络实施侵权已成为主要侵权行为模式。
贾平凹、韩寒等50位知名作家发文集体声讨百度文库侵权风波,使得网络著作权话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对著作权保护带来较大冲击,记者了解到,目前,通过网络实施侵权已成为主要侵权行为模式。
去年,天津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562件,比上年增长85%。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收案347件,比上年翻了一倍,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62%。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又以网络著作权纠纷为主,占全部著作权纠纷的80%以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钱海玲介绍说,“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形式目前主要有直接侵权,指的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将他人作品传到网上;再有,间接侵,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比如象存储空间、网络搜索提供者等,会同直接侵权人共同构成侵权。我觉得网络著作权侵权恐怕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侵权的主要模式了。”
针对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日渐增多的情况,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勉提示网民和著作权人,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他说,“主要还是得提高网络侵权的这种意识,现在很多人对网络侵权没有意识,认为网络是个大库,随便大家都可以用。但实际上不是,那都有作者,都有人家的著作权。第二,纠纷出现时要及时(维权),不要让它的损失扩大,损失越大越不好办。”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已执行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在“天津法院网”的公开制度,并将在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形式,向社会通报天津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典型案件,通过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力度,让市民增加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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