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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月12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市公安局将于5月12日至5月1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周”活动,5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营造本市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按照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的部署,结合天津市公安局自2004年起每年五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天津市公安局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周”活动,市公安局于5月1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统一宣传活动,这也是公安机关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次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开展走访服务重点企业、与行政执法部门座谈、社区宣讲等宣传活动。期间,将于集中宣传日活动当天举行“5.15”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仪式和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对“亮剑”行动中查获的有代表性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酒类等相关知名品牌商品和农资产品、侵权盗版复制品等进行集中销毁。在各区县设立的宣传点,将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展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介绍经济犯罪的防范知识,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假卡、假发票等实物,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派员讲解识别方法,普及识假防骗知识,还将在现场设立经济犯罪咨询、举报台,接受人民群众关于经济犯罪的法律咨询或案件举报。现场将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银监局、市证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金融监管及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宣传活动,共同为群众提供咨询和帮助。
今年以来,本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对经济犯罪领域的突出案件进行了严厉打击。1至4月,全市各级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341起,挽回经济损失1.07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44名。特别是今年着重开展的“亮剑”专项行动和“天网-2011”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经侦部门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银行卡犯罪等突出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1至4月,共破获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71起,涉案价值7265.4万元,捣毁窝点255个;共破获银行卡犯罪案件439起,挽回经济损失729.8万元。从各类案件的发案情况来看,总体呈现“六升两降”的趋势,即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金融诈骗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呈上升趋势;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呈下降趋势。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公司、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识假防骗能力,如发现身边有经济犯罪行为或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涉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银行卡犯罪、假发票犯罪、经侦逃犯的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实并破案的即奖励500元人民币。(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刘晓霞 经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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