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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酗酒后,借着酒劲儿在公共场所大闹,肆意拦截车辆、砸排水管、谩骂殴打他人,后被警方当场查获。鉴于该男子有自首情节,日前,河东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2011年6月7日16时许,本市无业男子王某酒后来到河东区东兴立交桥下大直沽一侧,因故与某驾校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借着酒劲儿,王某先在附近路上拦截车辆并辱骂出租车司机,后其又拦住一辆白色夏利汽车自称被该车撞伤并报警。在交通民警楚某处理此事期间,王某无故将东兴立交桥下的塑料排水管砸坏,后再次谩骂驾校的工作人员,并手持方砖要砸砍该工作人员,楚某上前阻拦时被王某所持的方砖砸伤面部。王某见楚某面部流血即打电话报警,并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王某当场查获。
经法医鉴定,楚某鼻骨骨折、上颌骨额突骨折、眼眶内侧壁骨折损伤程度均为轻伤,其面部软组织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记者孙启明通讯员王琪张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