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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一名出租车司机谎称能低价买到二手车,并将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尼桑牌汽车变卖于他人,共诈骗事主近十万元。现该的哥因涉嫌诈骗已被天津河西警方刑事拘留。
前日中午12时许,一名男子急匆匆跑入公安河西分局桃园派出所值班室,“民警同志,我的汽车刚刚被盗了!”当班邢警长立即接待对方并详细了解情况。报警男子宋某称涉案的黑色尼桑天籁汽车是他去年年底从同学王某处以九万五千元现金并外加一张透支额度为一万元的贷记卡的价格买入的,低于市场价四万余元。尼桑汽车至今仍未过户,宋某曾多次催促王某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王某称由于尼桑汽车系北京牌照需办理转籍入户手续相对繁琐,让宋某稍等些时日。鉴于宋某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持车证明,民警当即联系王某核实情况。接通电话,听完民警情况介绍并请其到派出所详述时,王某沉默片刻,在民警一再追问中下,有些不情愿地表示可以前来协助调查。然而过了两个小时,王某却迟迟没有露面。民警打电话催促,王某却自称道路不熟找不到派出所。出租车司机怎么会不熟悉街路里巷呢?具体的路名门牌刚才明明已经交待清楚。民警不由地心生疑问。
这时,一直焦急等待的宋某突然接到王某电话,王某一副责问口吻,“咱俩这么多年交清你怎么还报警了呢?……”站在一旁的邢警长通过手机免提扩音听到对话突然灵机一动,示意宋某稳住对方,另约地点面谈。一个小时后,在友谊路一休闲咖啡厅门前,一辆出租车空车往返跑了数趟,遇有打车乘客司机却连连摆手拒载。十多分钟后,出租车终于停在咖啡厅门口,司机没有马上下车,先前后张望片刻后才推门下车。待出租车司机刚一关车门,数名便衣民警如神兵突降冲到面前,“警察!别动。”经宋某辨认,该人正是其朋友王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2岁,本市人)交待他开出租车兼职做些小生意。因生意赔钱,欠了宋某一万多元钱。面对宋某索债,王某遂谎称自己交友广,能够帮助宋某买到低价的抵债二手车,以期缓解他对宋某的到期债务。宋、王二人是小学同学,宋某不疑有他,答应了王某提议。
很快,王某从河东一汽车租赁公司以月租近万元的价格租赁了一辆黑色尼桑天籁汽车,并隐瞒汽车来源,以抵债车名义卖与宋某,宋某当场交付九万五千元现金和一张透支额度为一万元的贷记卡。去年12月底,因王某没有及时交付租金,汽车租赁公司曾将天籁汽车取走,宋某当时没在现场不知详情,事后追问王某,被王某以汽车要年检为由搪塞过去。很快,补缴租金后汽车又被王某取回交于宋某。至于此次天籁汽车“丢失”经民警调查证实系汽车租赁公司所为,因为今年三月份以来,汽车租赁公司多次催促王某将车送回公司做定期养护,王某总是推诿并列举种种漏洞百出的借口,让租赁公司对其产生怀疑,遂按照合同约定,以不配合汽车保养护理为理由,汽车租赁公司将天籁汽车取回,从而彻底戳穿了王某精心编制的骗局。现王某因涉嫌诈骗因被河西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赵健李新容张建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