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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港公安局经侦支队日前成功侦破一起外省市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涉案的140余万元赃款被全部追回。目前,涉案嫌疑人已被塘沽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10月25日,沙特某公司委托中方律师到天津港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该公司通过电子邮件与秦皇岛某公司签订片状烧碱买卖合同,向秦皇岛某公司购买含量99%的片状烧碱550吨,价值人民币140余万元。沙特某公司将货款付讫后,货物经“地中海卡琳娜号”货轮从天津港运抵该公司指定的阿尔及利亚奥兰港,经当地SGS(全称为“瑞士通用公证行”,国际货物质量权威检验机构,在许多国家设有分公司)检验发现,货物中片状烧碱含量远低于合同约定,给沙特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接到报案后,天津港经侦支队的侦查员立刻对案件展开初查,前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调取商检证书,发现该笔货物装运前的检验证明系伪造,遂以此作为突破点对该案立案侦查。
2011年12月22日,侦查员到天津海关查找货代信息,经过三天左右的翻查,没有找到门证等相关记录,无法查找秦皇岛某公司的实际地址。2012年2月27日至5月10日期间,侦查员先后六次赴秦皇岛查找案件相关线索,通过对秦皇岛市工商局、房管局、相关银行记录等资料的追查,最终锁定张某、李某为该案重大嫌疑人,并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进行上网追逃。4月25日,天津港经侦支队民警在秦皇岛某小区将李某抓获。在侦查员的耐心工作下,5月18日,张某在家人的带领下到支队投案自首。
通过两人供述,并结合相关书证、物证及该公司股东冯某的陈述,确定了冯某的犯罪嫌疑。因冯某涉嫌另一起合同诈骗案已被秦皇岛警方抓获,故作另案处理。
目前,该案件已经入审查起诉阶段,涉案嫌疑人张某被天津港公安局取保候审,李某被批准逮捕,140余万元赃款全部追回。 (渤海早报见习记者郭佳通讯员经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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