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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交管局获悉,今天起至8月12日,为落实公安部“牵手平安行”活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的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区域联动整治交通违法行动,集中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
本市交管部门在此次“牵手平安行”区域联动整治行动期间,以京哈、京沪高速两条国家级示范创建公路及京津高速等12条市级示范创建公路为重点,实施多项治理措施。
行动期间,交管部门在12处交通安全服务站、高速公路主要进出口、服务区、客运场站周边道路设整治点位,严把营运车出市关;并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国省道交通流量大、客运班线集中路段及县乡道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设临时检查点位,严查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各交警支队每天至少安排6个巡逻班次,通过交叉巡逻、循环巡逻、梯次巡逻,确保重点路段和时段均有交警巡逻,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道路监控资源实时监控重点路段;弯道、桥梁、涵洞等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设移动测速设备,利用京哈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实行区间测速,并通过测速点与整治点联动加大超速交通违法拦查力度;在零时至6时、13时至17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通过警灯警示、巡逻喊话等措施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在交通安全服务站逐车拦检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劝导、查处、纠正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交通违法,整治期间查处客车超员20%、超速20%以上及连续驾驶超4小时等严重交通违法,要通过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倒查客运企业源头管理责任。
区县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到客货运和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实施交通安全大检查,集中清理客货运车辆驾驶人逾期未换证、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罚、交通违法记满12分,责令企业督促驾驶人立即接受处理;落实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督促专业运输企业、长途客运站点建立车辆GPS监管制度,并设专人对所属车辆行车路线、车速、驾驶人状态等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凡企业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企业和站点落实全天候监控不到位,以及对违反规定驾驶人未提示和处罚,一律依据“防范责任制规定”处罚。各交警支队联合运管等部门核查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每天累计驾驶时间、连续驾驶时间、停车休息时间等要求以及落地休息制度。(记者冯琳通讯员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