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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尽快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的通知精神,日前,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3]31号),自4月1日起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特困救助标准调整为低于低保标准150%,同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6540元。津南区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落实好城乡低保调标政策,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调整城镇低保标准,是推进“民生项目”实施的重大举措。该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既要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也要体现政府救助的合理性。津南区民政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区各镇、办事处认真了解学习市局文件,对调标工作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并精心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在社会救助工作例会上重点提出,要结合调标政策要求,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保障了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长效管理机制,部署和安排好人力做好低保、特困家庭的摸查、统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结合低保、特困家庭年审工作安排,深入全区八个镇全面检查低保政策的落实情况,三是确保五月底以前调标工作完成,力求将应保尽保工作落到实处。(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王欣)